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Written by: Joyce-Peng-GitHub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导论
一、什么是马克思主义
马克思主义是由马克思、恩格斯创立并为后继者所不断发展的科学理论体系,是关于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发展一般规律的学说,是关于社会主义必然代替资本主义、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学说,是关于无产阶级解放、全人类解放和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学说,是无产阶级政党和社会主义国家的指导思想,是指引人民创造美好生活的行动指南。
马克思主义是一个博大精深的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是其三个基本组成部分,它们有机统一并共同构成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主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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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基本立场:马克思主义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根本立足点和出发点。
- 以无产阶级和全人类的解放为己任
- 以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为美好目标
- 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幸福
- 基本观点:关于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发展一般规律的科学认识,对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认识,对人类思想成果和社会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
- 世界统一于物质、物质决定意识
- 事物矛盾运动规律
- 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
-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
-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 人类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
- 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 世界历史
- 阶级和阶级斗争
- 人民群众创造历史
- 劳动价值论
- 剩余价值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本质
- 资本主义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本质
- 垄断资本主义
- 社会主义必然代替资本主义
- 社会主义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
- 无产阶级政党建设
- 社会主义社会本质特征和建设规律
- 共产主义社会基本特征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
- 基本方法: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基础上,指导我们正确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思想和工作方法。
- 实事求是
- 辩证分析
- 社会基本矛盾和主要矛盾分析
- 历史分析
- 阶级分析
- 群众路线
- 基本立场:马克思主义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根本立足点和出发点。
二、马克思主义的创立与发展
(一)马克思主义的创立
(二)马克思主义的发展
(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
三、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特征
马克思主义具有鲜明的科学性、人民性、实践性、发展性。
(一)科学的理论
(二)人民的理论
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人民至上是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立场。
(三)实践的理论
马克思主义是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在实践中接受检验,并随实践而不断发展的学说。
(四)发展的理论
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特征,用一句话概括就是科学性与革命性的统一。
四、马克思主义的当代价值
(一)观察当代世界变化的认识工具
马克思主义给予我们观察当代世界的宏大视野、透视时代风云的锐利目光、展望未来世界的长远眼光和战略定力。
(二)指引当代中国发展的行动指南
(三)引领人类社会进步的科学真理
五、自觉学习和运用马克思主义
- 大学生学习马克思注意理论的正确态度和科学方法:
- 努力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方法
- 努力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理论成果
-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
- 自觉将马克思主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第一章 世界的物质性及其发展规律
第一节 世界的多样性与物质统一性
一、物质及其存在方式
从哲学上看,世界上的万事万物归结起来无非是两大类现象,即物质现象和精神现象;人类的活动归纳起来无非也是两大类,即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我们认识和看待这两大类现象和两大类活动,都不能不涉及存在和思维的关系问题。存在和思维的关系问题又称为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构成了全部哲学的基本问题。
- 哲学基本问题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
- 存在和思维、意识和物质谁为本愿的问题,即何者为第一性的问题。
- 唯物主义
- 唯心主义
- 存在和思维、物质和意识是否具有同一性的问题,即思维能否正确地反映存在、人能否认识或彻底认识世界的问题。
- 可知论
- 不可知论
- 存在和思维、意识和物质谁为本愿的问题,即何者为第一性的问题。
(一)哲学的物质范畴
恩格斯:“物、物质无非是各种物的总和,而这个概念就是从这一总和中抽象出来的。”
列宁:“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
物质是不依赖于人类的意识而存在,并能为人类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这种客观实在性,是从自然存在和社会存在中抽象出的共同特性。
- 马克思主义的物质范畴具有丰富而深刻的理论意义:
- 坚持了唯物主义一元论。
- 坚持了能动的反映论和可知论,批判了不可知论。
- 体现了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
- 体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与历史观的统一。
(二)物质的存在方式
物质的根本属性是运动。恩格斯:“运动,就它被理解为物质的存在方式、物质的固有属性这一最一般的意义来说,涵盖宇宙中发生的一切变化和过程,从单纯的位置变动直到思维。”运动是标志一切事物和现象的变化及其过程的哲学范畴。物质和运动是不可分割的,运动是物质的运动,物质是运动着的物质,离开物质的运动和离开运动的物质都不存在。
物质世界的运动是绝对的,而物质在运动过程中又有某种相对的静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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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静止是物质运动在一定条件下的稳定状态。
- 空间的相对位置暂时不变。
- 事物的根本性质暂时不变。
物质的绝对性体现了物质运动的变动性、无条件性,静止的相对性体现了物质运动的稳定性、有条件性。运动和静止相互依赖、相互渗透、相互包含。无条件的绝对运动和有条件的相对静止构成对立统一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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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空间是运动着的物质的基本存在形式。
- 时间是指物质运动的持续性、顺序性,特点是一维性。
- 空间是指物质运动的广延性、伸张性,特点是三维性。
物质总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中进行,没有离开物质运动的“纯粹”时间和空间,也没有离开时间和空间的物质运动。物质运动与时间和空间的不可分割,证明了时间和空间的客观性。具体物质形态的时空是有限的,而整个物质世界的时空是无限的。
物质、运动、时间、空间具有内在的统一性,要求我们想问题、办事情都要以具体地时间、地点和条件为转移。
(三)物质世界的二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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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的出现,特别是人类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极大改变了世界的面貌。
- 世界分化为自然界与人类社会:
- 人类的出现是自然史上的一个巨大飞跃,这个飞跃的关键在于人的劳动,“劳动创造了人本身”。
- 一旦动物活动演变为人的劳动,人类社会便从自然界分化出来,形成一个特殊的领域。人类社会是最高级的物质存在形态。
- 自然界一切都是自发产生的,而人类社会中一切都打着人的意识的印记,是人有目的的实践活动的结果。
- 自然界与人类社会交叉重叠和相互作用:自然界中有“人化自然”即经人的改造并体现着人的目的和意志的自然;社会中有有自然物质和自然力的运用,而构成社会存在基础的物质生产本身就是人与自然的物质交换。
- 世界分化为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
- 客观世界是不依赖于人的思想意识而存在的现实世界,包括自然界和人类社会。
- 主观世界是指人的意识、观念世界,是人的头脑反映和把握物质世界的精神活动的总和。
- 主观世界是人的认知、情感、意志的统一体,主体的观念、愿望、情感、意志、目的、信念等都是主观世界的不同表现形式。
- 主观世界从客观世界中分化出来,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 主观世界并非独立存在的实体,也不是超然于客观世界而孤立存在的世界,它不能完全脱离客观世界,而是从属于客观世界。
- 从根本上说,主观世界是对客观世界的反映,并反作用于客观世界。
不论是创造人本身的劳动,还是构成社会存在基础的物质生产,都是人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人的实践活动是自然界于人类社会、客观世界于主观世界相分化的关键,也是它们相统一的关键。在实践活动中,人们始终在处理自然与社会、客观与主观的关系,力求克服二者的对立而达成它们的统一。人类的实践活动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因而自然与社会、客观与主观的统一也是一个动态的历史的过程。
- 世界分化为自然界与人类社会:
二、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
人的意识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是社会实践的产物。物质与意识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
(一)物质决定意识
意识是人脑的机能和属性,是客观世界的主观映象。
- 物质对意识的决定作用表现在意识的起源和本质上:
- 意识的起源:
- 意识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
- 一切物质所具有的反应特性
- 低等生物的刺激感应性
- 高等动物的感觉和心理
- 人类的意识
- 意识也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
- 社会实践特别是劳动在意识的产生和发展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 劳动为意识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客观需要和可能,在人们的劳动和交往中形成的语言促进了意识的发展。
- 意识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
- 意识的本质:
- 意识是人脑这样一种特殊物质的机能和属性,是客观世界的主观映象。
- 意识在内容上是客观的,在形式上是主观的,是客观内容和主观形式的统一。
- 意识是物质的产物,但又不是物质本身。
- 意识的起源:
(二)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
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这种反作用就是意识的能动作用。
- 意识的能动作用的表现:
- 意识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
- 意识具有创造性。
- 意识具有指导实践改造客观世界的作用。
- 意识具有调控人的行为和生理活动的作用。
(三)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性的辩证统一
- 正确认识和把握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还需要处理好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性的关系:
- 尊重客观规律是正确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前提。
- 规律是事物变化发展过程中本身所固有的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
- 人们只有在认识和掌握客观规律的基础上,才能正确地认识世界,有效地改造世界。
- 人创造历史,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只有遵循历史的规律和进程,把握时代的脉搏和契机,人才能真正成为历史的主人。
- 只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才能正确认识和利用客观规律。
- 人能够通过自觉活动去认识规律,并按照客观规律去改造世界,以满足自身的需要。
- 尊重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性与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是辩证统一的,实践是客观规律性与主观能动性统一的基础。
- 正确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条件和前提:
- 从实际出发:只有从实际出发、充分反映客观规律的认识才是正确的认识;只有以正确的认识为知道,才能形成正确的行动。
- 实践是根本途径:正确的认识要变为现实的物质力量,只能通过物质的活动即实践才能达到。
- 依赖于一定的物质条件和手段。
- 充分发挥历史主动精神。
- 历史主动精神是基于对历史发展规律的深刻认识和把握而表现出的一种积极、能动、进取的精神状态。
- 尊重客观规律是正确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前提。
(四)意识与人工智能
人工智能是人的意识能动性的一种特殊表现,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现实化。人工智能的出现表明,人类意识已经发展到能够把意识活动部分地从人脑中分离出来,物化为机器的物理运动从而延伸意识器官功能的新阶段。
- 尽管人工智能可以模拟和扩展人脑的某些活动,甚至在部分领域的表现超出人类所能,但即使是计算能力最强大、最先进的智能机器,也达不到人类智能的层级,无法真正具有人的意识,不可能取代或超越人类智能(笔者注:目前)。
- 人类意识是知情意的统一体,而人工智能只是对人类的理性智能的模拟和扩展,不具备情感、信念、意志等人类意识形式。
- 社会性是人的意识所固有的本质属性,而人工智能不可能真正具备人类的社会属性。
- 人类的自然语言是思维的物质外壳和意识的现实形式,而人工智能难以完全具备理解自然语言真实意义的能力。
- 人工智能能够获得人类意识中可以化约为数字信号的内容,但人脑中总有许多东西是无法被化约的。
三、世界的物质统一性
世界的统一性问题,是回答世界上的万事万物有没有统一性,即有没有共同的本质或本原的问题。
- 马克思主义认为,世界的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世界统一于物质。
- 自然界是物质的。
- 人类社会本质上是生产实践基础上形成的物质体系。
- 人的意识统一于物质。
- 意识的起源:意识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是物质世界中的一种特殊存在。
- 意识的本质:意识是人脑这种特殊的物质器官的机能和属性,是客观世界的主观映象。
- 意识的作用:意识能动性的发挥必须以尊重物质世界的客观规律为前提。
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是辩证唯物主义最基本、最核心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的基石。
第二节 事物的普遍联系和变化发展
一、联系和发展的普遍性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处于普遍联系之中,普遍联系引起事物的变化发展。联系和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总观点,集中体现了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一)事物的普遍联系
联系是指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关系。世界上的万事万物既作为个体事物存在,又作为联系中的事物存在。
- 联系的特点:
- 客观性
- 事物的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 普遍性
- 任何事物内部的不同部分和要素之间都是相互联系,即任何事物内部都具有内在的结构性。
- 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存在,都同其他事物处于一定的联系之中。
- 整个世界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从无机界到有机界,从自然界到人类社会,任何事物都处在普遍联系、相互作用之中。
- 多样性
- 世界上的事物是多样的,事物之间的联系也是多样的。不同的联系构成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的存在状态和发展趋势。
- 事物联系的主要方式:
- 直接联系与间接联系
- 内部联系与外部联系
- 本质联系与非本质联系
- 必然联系与偶然联系
- 条件性
- 联系是矛盾着的事物的联系,联系是有条件的。
- 条件是对事物存在和发展发生作用的诸要素的总和。
- 条件对事物发展和人的活动具有支持或制约作用。
- 条件是可以改变的。
- 改变和创造条件不是任意的,必须尊重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
- 客观性
(二)事物的变化发展
物质世界处于永恒的运动之中,而物质世界的运动中内在地包含着事物地变化和发展,其中变化泛指事物发生的一切改变,发展则是事物变化中前进的、上升的运动。
物质世界的发展,特别是人类社会的发展,其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新事物是指合乎历史前进方向、具有远大前途的东西,旧事物是指丧失历史必然性、日趋灭亡的东西。正是这种新事物产生、旧事物灭亡的新陈代谢运动,才使世界蓬勃发展。
- 在新陈代谢的发展过程中,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 事物与环境的关系:新事物有新的要素、结构和功能,它适应已经变化了的环境和条件;旧事物各种要素和功能已经不适应环境和客观条件的变化,不可避免走向灭亡。
- 新旧事物的关系:新事物是在旧事物的“母体”中孕育成熟的,它既否定了旧事物中消极腐朽的东西,又保留了旧事物中合理的、适应新条件的因素,并添加了旧事物所不能容纳的新内容。
二、对立统一规律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
事物发展变化是有规律的,唯物辩证法揭示了事物变化发展的一般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其中对立统一规律是根本规律,它提供了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矛盾分析方法。
(一)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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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立和统一分别体现了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
- 对立属/斗争性: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趋势。
- 对抗性矛盾
- 非对抗性矛盾
- 统一属/同一性: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
- 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依存,互为存在的前提,并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
- 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 对立属/斗争性: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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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联结、相辅相成。
- 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没有同一性也没有斗争性;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同一性通过斗争性来体现。
- 同一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 同一性和斗争性相结合,构成了事物的矛盾运动,推动着事物的变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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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 同一性的作用:
- 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在矛盾双方中,一方的发展以另一方的发展为条件,发展是在矛盾统一体中的发展。
- 使矛盾双方相互吸收有利于自身的因素,在相互作用中各自得到发展。
- 规定着事物转化的可能和发展的趋势。
- 斗争性的作用:
- 矛盾双方的斗争促进矛盾双方力量的变化,造成双方力量发展的不平衡,为对立面的转化、事物的质变创造条件。
- 矛盾双方的斗争是一种矛盾统一体向另一种矛盾统一体过渡的决定性力量。
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结合,共同发生作用,但在不同条件下,二者所处的地位会有所不同。
- 同一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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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辩证关系原理指导实践:
- 正确把握和谐对事物发展的作用。和谐是矛盾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体现着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和谐并不意味着矛盾的绝对同一,而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只有在矛盾双方处于平衡、协调、合作的情况下,事物才展现出和谐状态。
- 大力发扬斗争精神。
(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相互关系
-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统一关系:任何现实存在的事物的矛盾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
- 矛盾的普遍/共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的始终,旧的矛盾解决了又会产生新的矛盾,事物始终在矛盾中运动。
- 无条件的
- 绝对的
- 矛盾的特殊/个性是指各个具体事物的矛盾、每一个矛盾的各个方面在发展的不同阶段上各有其特点。
- 有条件的
- 相对的
- 矛盾的普遍/共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的始终,旧的矛盾解决了又会产生新的矛盾,事物始终在矛盾中运动。
- 事物是由多种矛盾构成的:
- 主要矛盾是由矛盾体系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
- 次要矛盾是矛盾体系中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发展起次要作用的矛盾。
- 每一对矛盾中:
- 处于支配地位、起着主导作用的一方,是矛盾的主要方面。
- 处于被支配地位、不起主导作用的一方,是矛盾的次要方面。
事物的性质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
- 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 “两点论”是指在分析事物的矛盾时,不仅要看到矛盾双方的对立,而且要看到矛盾双方的统一;不仅要看到矛盾体系中存在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而且要看到次要矛盾、矛盾的次要方面。
- “重点论”是指要着重把握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并以此作为解决问题的出发点。
三、量变质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
量变质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变化发展的状态、过程和趋势。
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组成要素排列次序的变动,是保持事物质的相对稳定性的不显著变化,体现了事物发展渐进过程的连续性。质变是事物性质的根本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体现了事物发展渐进过程和连续性的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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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
- 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
- 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并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
- 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
- 在总的量变过程中有阶段性和局部性的部分质变。
- 在质变过程中也有旧质在量上的收缩和新质在量上的扩张。
量变和质变相互依存、相互贯通,量变引起质变,在新质的基础上,事物又开始新的量变,如此交替循环,构成了事物的发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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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变质变规律的方法论意义:
- 当事物的发展处在量变阶段时,要踏踏实实做好日常工作,为未来重大改变做准备。
- 当质变来临的时候,要果断地、不失时机地抓住机遇,促成质变,使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否定之否定规律
事物的发展是通过其内在矛盾运动以自我否定的方式而实现的。任何事物内部都包含肯定的方面与否定的方面,由于矛盾双方的i昂互作用,当否定的方面上升至支配地位时,事物就会由肯定走向对自身的否定,再由否定进一步走向更高阶段的肯定,即否定之否定。
- 事物内部都存在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
- 肯定因素是维持现存事物存在的因素。
- 否定因素是促使现存事物灭亡的因素。
- 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自我发展,是事物内部矛盾运动的结果。
- 否定是事物发展的环节,是旧事物向新事物的转变,是从旧质到新质的飞跃。
- 否定是新旧事物联系的环节,新事物孕育产生于旧事物。
- 辩证否定的实质是“扬弃”,即新事物对旧事物既批判又继承,既客服其消极因素又保留其积极因素。
事物的辩证否定不是一次完成的,而是经历事物自我发展的两次否定、三个阶段,即“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有规律的过程。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四、联系和发展的基本环节。
唯物辩证法的一系列成对范畴:
(一)内容与形式
(二)本质与现象
(三)原因与结果
(四)必然与偶然
(五)现实与可能
第三节 唯物辩证法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一、唯物辩证法的本质特征和认识功能
(一)唯物辩证法本质上是批判的和革命的
(二)唯物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的统一
(三)唯物辩证法是科学的认识方法
二、学习唯物辩证法,不断增强思维能力
(一)辩证思维能力
(二)历史思维能力
(三)系统思维能力
(四)战略思维能力
(五)底线思维能力
(六)创新思维能力
第二章 实践与认识及其发展规律
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区别于其他理论的根本特征。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以实践为基础,从整体上把握人与世界的关系,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重要内容。
- 人与世界的关系:
- 认识世界
- 改造世界
第一节 实践与认识
一、科学的实践观及其意义
(一)科学实践观的创立与发展
(二)科学实践观的意义
- 科学实践观的意义:
- 客服旧唯物主义的根本缺陷,为辩证唯物主义的创立奠定了科学的理论基础。
- 揭示了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为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的创立奠定了科学的理论基础。
- 在人类思想史上第一次揭示了社会生活的实践本质,为唯物史观的创立奠定了科学的理论基础。
- 为人们能动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提供了基本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
二、实践的本质与基本结构
(一)实践的本质
实践是人类能动地改造世界的社会性的物质活动,具有客观实在性、自觉能动性和社会历史性三个基本特征。
(二)实践的基本结构
人的实践活动是以改造客观世界为目的的客观过程,是实践的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这种相互作用必须借助于一定的手段和工具,即实践的中介。实践的主体、客体和中介是实践活动的三项基本要素,三者的有机统一构成实践的基本结构。
实践的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关系,包括实践关系(最根本)、认识关系和价值关系。实践的主体和客体与认识的主体和客体在本质上是一致的。认识的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不仅是认识和被认识的关系,而且首先是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主体认识客体的过程,也是主体改造客体的过程。主体对客体的改造,说到底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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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的主体、客体和中介是不断变化发展的,因而实践的基本结构也是历史地变化发展的。
- 主体客体化:人通过实践使自己的本质力量作用于客体,使其按照主体的需要发生结构和功能上的变化,形成了世界上本来不存在的对象物。
- 客体主体化:客体从客观对象的存在形式转化为主体生命结构的因素或主体本质力量的因素,客体失去客体性的形式,变为主体的一部分。
主体客体化与客体主体化的双向运动是人类实践活动中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它们互为前提、互为媒介,人类就是通过这种运动形式不断解决现实世界的矛盾。
(三)实践形式的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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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的形式的三种基本类型:
- 物质生产实践
- 社会政治实践
- 科学文化实践
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当代社会开始产生一种新的实践形式,即虚拟实践。
(四)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 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的表现:
-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 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 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三、认识的本质与过程
认识的本质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对客体的能动反映。人的认识过程是一个在实践基础上不断深化的发展过程,既表现为实践基础上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再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具体认识过程;又表现为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的循环往复和无限发展的总过程。
(一)认识的本质
(二)从实践到认识
(三)从认识到实践
四、实践与认识的辩证运动及其规律
第二节 真理与价值
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不仅是为了把握规律、掌握真理,而且是为了追求意义、创造价值。人们的实践活动,一方面要遵循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按规律办事;另一方面又要符合人自身的尺度和需要,体现人的活动的目的性。
一、真理的客观性、绝对性和相对性
(一)真理的客观性
真理是标志主观与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其内容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不依赖于人和人的意识;但其形式又是主观的,主要通过概念、判断、推理等主观形式表达出来。
真理的客观性决定了真理的一元性,即在同一条件下对于特定的认识客体的真理性认识只有一个。真理的一元性是针对真理的内容而言的,从真理的主观形式看,其表现又是多样的。
(二)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 任何真理都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二者相互联系、不可分割。
- 绝对性:真理主客观统一的确定性和发展的无限性。
- 任何真理都标志着主观与客观相符合,都包含着不依赖于人和人的意识的客观内容,都同谬误有原则的界限。
- 人类认识按其本性来说,能够正确认识无线发展着的物质世界,认识每前进一步,都是对无线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接近。
- 相对性:人们在一定条件下对客观事物及其本质和发展规律的正确认识总是有限度的、不完善的。
- 从客观世界的整体来看,任何真理都只是对客观世界的某一阶段、某一部分的正确认识,人类已经达到的认识的广度总是有限度的。
- 就特定事物而言,任何真理都只是对客观对象一定方面、一定层次和一定程度的正确认识,认识反映事物的深度是有限度的或是近似性的。
- 绝对性:真理主客观统一的确定性和发展的无限性。
(三)真理与谬误
谬误是同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相违背的认识,是对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歪曲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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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和谬误是人类认识中一对永恒矛盾,它们之间既对立又统一。
- 真理与谬误相互对立。在确定的对象和范围内,真理与谬误的对立是绝对的,与对象相符合的认识就是真理,与对象不相符合的认识就是谬误。
- 真理与谬误的对立又是相对的,它们在一定条件下能够相互转化。
真理和谬误的对立统一关系表明,真理总是同谬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的。
二、真理的检验标准
(一)哲学史上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争论
(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 实践之所以能够作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决定的。
- 真理的本性: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正确反映,它的本性在于主观和客观相符合。
- 实践的特点:实践具有直接现实性,这是它的客观实在性的具体表现。
在实践检验真理的过程中,逻辑证明可以起到重要的补充作用。逻辑证明是指运用已知的正确概念和判断,通过一定的推理,从理论上确定另一个判断的正确性的方法。逻辑证明只能回答前提与结论的关系是否符合逻辑的问题,而不能回答结论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的问题。
(三)实践标准的确定性与不确定性
- 实践标准是确定性与不确定性的统一。
- 确定性:绝对性,指实践作为检验真理标准的唯一性、归根到底行、最终性,离开实践,再也没有其他公正合理的标准。
- 不确定性:实践作为检验真理标准的条件性。
- 任何实践都会受到主客观条件的制约,因而都具有不可能完全证实或驳倒一切认识的局限性。
- 实践是社会的、历史的实践,由于历史条件的种种限制,实践对真理的检验具有相对性、有限性,表现为具体的实践往往只是在总体上证实认识与它所反映的客观事物是否相符合,而不可能绝对地、永恒地、一劳永逸地予以确证。
实践对真理的检验不可能一次完成,而是一个永无止境的发展过程。
三、真理与价值的辩证统一
(一)价值
价值是反映主体和客体之间意义关系的哲学范畴,是客体对个人、群体乃至整个社会的生活和活动所具有的意义。价值既具有主体性特征,又具有客观基础。
(二)价值的基本特性
- 价值的四个基本特性都是价值本质的表现。
- 主体性:价值直接与主体相联系,始终以主体为中心。
- 价值关系的形成依赖于主体的存在。
- 价值关系的形成依赖于主体的创造,使客体潜在的价值转化为现实的价值。
- 客观性:在一定条件下客体对于主体的意义不依赖于主体的主观意识而存在。
- 主体的存在和需要是客观的而非抽象的。
- 客体的存在、属性及作用是客观的。
- 多维性:每个主体的价值关系具有多样性,同一相对于主体的不同需要会产生不同的价值。
- 社会历史性:主体和客体的不断变化决定了价值的社会历史性。
- 主体性:价值直接与主体相联系,始终以主体为中心。
(三)价值评价及其特点
价值评价/判断是主体对客体的价值以及价值大小所作的评判或判断。价值评价通过揭示客体对于主体的意义,形成对客体的不同态度。
- 价值评价的特点:
- 以主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为认识对象。
- 与评价主体直接相关。
- 结果正确与否依赖于对客体状况和主体需要的认识。
- 有科学与非科学之别。
(四)价值观与核心价值观
价值观是人们关于价值本质的认识以及对人和事物的标准评价、评价原则和评价方法的观点的体系。价值观与世界观和人生观是一致的。价值观有先进与落后、正确与错误、积极与消极之分。
(五)真理与价值在实践中的辩证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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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的实践活动总是受着真理尺度和价值尺度的制约:
- 实践的真理尺度是指在实践中人们必须遵循正确反映客观事物本质和规律的真理。
- 实践的价值尺度在实践中人们都是按照自己的尺度和需要去认识和改造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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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与价值或真理尺度与价值尺度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辩证统一关系:
- 价值尺度必须以真理为前提。
- 人类自身需要的内在尺度,推动着人们不断发现新的真理。
基于实践的具体性和历史性,真理尺度与价值尺度的统一也是具体的、历史的,二者的统一会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到更高级的程度,真理由相对向绝对转化,人的需要和利益也日益多元。真理尺度与价值尺度是否达到了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必须通过实践来验证。
第三节 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
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是人类创造历史的两种基本活动,它们相辅相成、辩证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