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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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导论

一、什么是马克思主义

马克思主义是由马克思、恩格斯创立并为后继者所不断发展的科学理论体系,是关于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发展一般规律的学说,是关于社会主义必然代替资本主义、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学说,是关于无产阶级解放、全人类解放和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学说,是无产阶级政党和社会主义国家的指导思想,是指引人民创造美好生活的行动指南。

马克思主义是一个博大精深的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是其三个基本组成部分,它们有机统一并共同构成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主体内容。

二、马克思主义的创立与发展

(一)马克思主义的创立
(二)马克思主义的发展
(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

三、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特征

马克思主义具有鲜明的科学性、人民性、实践性、发展性。

(一)科学的理论
(二)人民的理论

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人民至上是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立场。

(三)实践的理论

马克思主义是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在实践中接受检验,并随实践而不断发展的学说。

(四)发展的理论

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特征,用一句话概括就是科学性与革命性的统一。

四、马克思主义的当代价值

(一)观察当代世界变化的认识工具

马克思主义给予我们观察当代世界的宏大视野、透视时代风云的锐利目光、展望未来世界的长远眼光和战略定力。

(二)指引当代中国发展的行动指南
(三)引领人类社会进步的科学真理

五、自觉学习和运用马克思主义

第一章 世界的物质性及其发展规律

第一节 世界的多样性与物质统一性

一、物质及其存在方式

从哲学上看,世界上的万事万物归结起来无非是两大类现象,即物质现象和精神现象;人类的活动归纳起来无非也是两大类,即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我们认识和看待这两大类现象和两大类活动,都不能不涉及存在和思维的关系问题。存在和思维的关系问题又称为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构成了全部哲学的基本问题。

(一)哲学的物质范畴

恩格斯:“物、物质无非是各种物的总和,而这个概念就是从这一总和中抽象出来的。”

列宁:“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

物质是不依赖于人类的意识而存在,并能为人类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这种客观实在性,是从自然存在和社会存在中抽象出的共同特性。

(二)物质的存在方式

物质的根本属性是运动。恩格斯:“运动,就它被理解为物质的存在方式、物质的固有属性这一最一般的意义来说,涵盖宇宙中发生的一切变化和过程,从单纯的位置变动直到思维。”运动是标志一切事物和现象的变化及其过程的哲学范畴。物质和运动是不可分割的,运动是物质的运动,物质是运动着的物质,离开物质的运动和离开运动的物质都不存在。

物质世界的运动是绝对的,而物质在运动过程中又有某种相对的静止。

物质、运动、时间、空间具有内在的统一性,要求我们想问题、办事情都要以具体地时间、地点和条件为转移。

(三)物质世界的二重化

二、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

人的意识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是社会实践的产物。物质与意识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

(一)物质决定意识

意识是人脑的机能和属性,是客观世界的主观映象。

(二)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

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这种反作用就是意识的能动作用。

(三)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性的辩证统一
(四)意识与人工智能

人工智能是人的意识能动性的一种特殊表现,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现实化。人工智能的出现表明,人类意识已经发展到能够把意识活动部分地从人脑中分离出来,物化为机器的物理运动从而延伸意识器官功能的新阶段。

三、世界的物质统一性

世界的统一性问题,是回答世界上的万事万物有没有统一性,即有没有共同的本质或本原的问题。

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是辩证唯物主义最基本、最核心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的基石。

第二节 事物的普遍联系和变化发展

一、联系和发展的普遍性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处于普遍联系之中,普遍联系引起事物的变化发展。联系和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总观点,集中体现了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一)事物的普遍联系

联系是指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关系。世界上的万事万物既作为个体事物存在,又作为联系中的事物存在。

(二)事物的变化发展

物质世界处于永恒的运动之中,而物质世界的运动中内在地包含着事物地变化和发展,其中变化泛指事物发生的一切改变,发展则是事物变化中前进的、上升的运动。

物质世界的发展,特别是人类社会的发展,其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新事物是指合乎历史前进方向、具有远大前途的东西,旧事物是指丧失历史必然性、日趋灭亡的东西。正是这种新事物产生、旧事物灭亡的新陈代谢运动,才使世界蓬勃发展。

二、对立统一规律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

事物发展变化是有规律的,唯物辩证法揭示了事物变化发展的一般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其中对立统一规律是根本规律,它提供了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矛盾分析方法。

(一)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

(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相互关系

事物的性质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

三、量变质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

量变质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变化发展的状态、过程和趋势。

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组成要素排列次序的变动,是保持事物质的相对稳定性的不显著变化,体现了事物发展渐进过程的连续性。质变是事物性质的根本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体现了事物发展渐进过程和连续性的中断。

(二)否定之否定规律

事物的发展是通过其内在矛盾运动以自我否定的方式而实现的。任何事物内部都包含肯定的方面与否定的方面,由于矛盾双方的i昂互作用,当否定的方面上升至支配地位时,事物就会由肯定走向对自身的否定,再由否定进一步走向更高阶段的肯定,即否定之否定。

事物的辩证否定不是一次完成的,而是经历事物自我发展的两次否定、三个阶段,即“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有规律的过程。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四、联系和发展的基本环节。

唯物辩证法的一系列成对范畴:

(一)内容与形式
(二)本质与现象
(三)原因与结果
(四)必然与偶然
(五)现实与可能

第三节 唯物辩证法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一、唯物辩证法的本质特征和认识功能

(一)唯物辩证法本质上是批判的和革命的
(二)唯物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的统一
(三)唯物辩证法是科学的认识方法

二、学习唯物辩证法,不断增强思维能力

(一)辩证思维能力
(二)历史思维能力
(三)系统思维能力
(四)战略思维能力
(五)底线思维能力
(六)创新思维能力

第二章 实践与认识及其发展规律

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区别于其他理论的根本特征。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以实践为基础,从整体上把握人与世界的关系,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重要内容。

第一节 实践与认识

一、科学的实践观及其意义

(一)科学实践观的创立与发展
(二)科学实践观的意义

二、实践的本质与基本结构

(一)实践的本质

实践是人类能动地改造世界的社会性的物质活动,具有客观实在性、自觉能动性和社会历史性三个基本特征。

(二)实践的基本结构

人的实践活动是以改造客观世界为目的的客观过程,是实践的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这种相互作用必须借助于一定的手段和工具,即实践的中介。实践的主体、客体和中介是实践活动的三项基本要素,三者的有机统一构成实践的基本结构。

实践的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关系,包括实践关系(最根本)、认识关系和价值关系。实践的主体和客体与认识的主体和客体在本质上是一致的。认识的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不仅是认识和被认识的关系,而且首先是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主体认识客体的过程,也是主体改造客体的过程。主体对客体的改造,说到底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

(三)实践形式的多样性

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当代社会开始产生一种新的实践形式,即虚拟实践。

(四)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三、认识的本质与过程

认识的本质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对客体的能动反映。人的认识过程是一个在实践基础上不断深化的发展过程,既表现为实践基础上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再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具体认识过程;又表现为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的循环往复和无限发展的总过程。

(一)认识的本质
(二)从实践到认识
(三)从认识到实践

四、实践与认识的辩证运动及其规律

第二节 真理与价值

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不仅是为了把握规律、掌握真理,而且是为了追求意义、创造价值。人们的实践活动,一方面要遵循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按规律办事;另一方面又要符合人自身的尺度和需要,体现人的活动的目的性。

一、真理的客观性、绝对性和相对性

(一)真理的客观性

真理是标志主观与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其内容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不依赖于人和人的意识;但其形式又是主观的,主要通过概念、判断、推理等主观形式表达出来。

真理的客观性决定了真理的一元性,即在同一条件下对于特定的认识客体的真理性认识只有一个。真理的一元性是针对真理的内容而言的,从真理的主观形式看,其表现又是多样的。

(二)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三)真理与谬误

谬误是同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相违背的认识,是对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歪曲反映。

二、真理的检验标准

(一)哲学史上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争论
(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在实践检验真理的过程中,逻辑证明可以起到重要的补充作用。逻辑证明是指运用已知的正确概念和判断,通过一定的推理,从理论上确定另一个判断的正确性的方法。逻辑证明只能回答前提与结论的关系是否符合逻辑的问题,而不能回答结论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的问题。

(三)实践标准的确定性与不确定性

实践对真理的检验不可能一次完成,而是一个永无止境的发展过程。

三、真理与价值的辩证统一

(一)价值

价值是反映主体和客体之间意义关系的哲学范畴,是客体对个人、群体乃至整个社会的生活和活动所具有的意义。价值既具有主体性特征,又具有客观基础。

(二)价值的基本特性
(三)价值评价及其特点

价值评价/判断是主体对客体的价值以及价值大小所作的评判或判断。价值评价通过揭示客体对于主体的意义,形成对客体的不同态度。

(四)价值观与核心价值观

价值观是人们关于价值本质的认识以及对人和事物的标准评价、评价原则和评价方法的观点的体系。价值观与世界观和人生观是一致的。价值观有先进与落后、正确与错误、积极与消极之分。

(五)真理与价值在实践中的辩证统一

第三节 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

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是人类创造历史的两种基本活动,它们相辅相成、辩证统一。

一、认识世界的根本目的在于改造世界

(一)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及其辩证关系